恩施市精准扶贫项目-雨露计划(职业教育)2016年秋季学期补助申报公告
一、申报时间(2016年秋季学期)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4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效申报并成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申报学生必须上传由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未在申报时间截止内上传学籍证明的视为无效申请,学籍证明模板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2016年秋季学期)
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可在手机中搜索下载雨露百事通进行安装,可在微信中添加“雨露百事通”微信公众号获得详细申报指南)
三、扶持对象
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要求,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认定的贫困家庭,都应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四、扶持条件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函授、本科含本科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保留学籍未在校就读生不予补助)
五、扶持期限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中职升高职),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六、补助标准
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即:春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秋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
七、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可通过雨露百事通APP进行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恩施市有效打款账号为:60541或420开头的粮食直补存折,申报填写时开户姓名要与存折上姓名一致。
八、审核时间
(一)系统审核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0日
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
(二)公示公告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
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三)补助发放时间: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5日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恩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编辑:蒋东栩 编审:刘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