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恩施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及空域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我办将组织实施高炮火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间:2017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在此期间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可能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地点:板桥镇青龙垭人影工作站、沐抚办事处前山草坪人影工作站和木兰人影工作站、盛家坝乡遮西东人影工作站和车蓼坝人影工作站、白果乡锦鸡山人影工作站、三岔乡汾水人影工作站、新塘乡下坝和前坪人影工作站、红土乡长岩屋人影工作站、崔家坝镇云台观和易家包子人影工作站、沙地乡神堂人影工作站、龙凤镇青堡人影工作站。
三、在上述作业期间及作业区域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市民应当积极配合。当听到爆炸声时,落弹区人员应立即隐蔽,不要在外游玩观望,以免发生意外。
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工作站方圆50米范围内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以防弹壳飞溅伤人。作业时不得在工作站附近高声喧哗,以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造成影响。
五、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作业装备为三七高炮和WR-98火箭,炮弹采用钢材制作,弹长38厘米,弹重1.4公斤。火箭弹采用塑钢制成,弹长145厘米,弹身写有WR-98型增雨防雹火箭字样。若作业区域群众发现未携带白色降落伞或弹头与弹身未分离的故障火箭弹,以及(或)未炸的炮弹弹头和超重弹片时,应远离未炸故障弹,作好标记,并及时告之我办,以便派员处理,千万不要擅自处理,以免造成伤害。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及人影工作站。
七、联系电话:恩施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7935855
特此公告
恩施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编审:代成山 编辑:胡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