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娟:党员干部应把《准则》《条例》恪守在心

2016-04-09 15:54  

近日,恩施市认真组织一系列的宣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掀起学习践行《准则》和《条例》的高潮,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中央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法规,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笔者认为,《准则》和《条例》,是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的“高标”和“底线”,全体党员干部应把《准则》和《条例》恪守在心、落实于行。

恪守在心,就是要真学真懂真明白。要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反复学,认真学,深入学,原原本本的学,学深学透,将《准则》和《条例》了然于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及党员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简明凝练,明确规定“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六大纪律”,对于这些内容,每位党员应认真学习,熟记于心,把党的纪律牢牢刻印在心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应把《准则》和《条例》作为信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学习的表率。

落实于行,就是实悟实照实践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准则》和《条例》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关键是要将其落实到工作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准则》和《条例》为党员干部指明方向,各级党员干部应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办事,严格要求自己,将“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外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另外,广大党员要自觉用《准则》和《条例》对照个人行为认真查找,纠正与《准则》和《条例》精神不相符的问题,坚持用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戒尺规范自己言行,真正做到“竹影扫街尘不动,月穿潭底水无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从严践行,要切实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坚决摒弃庸政、懒政、怠政等不良习气,积极营造激情干事、敢于担当、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文章来源:中国硒都网

责任编辑:廖康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