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是一场持久的“攻坚战”,长期来,恩施市住建局对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完善,逐步把影响降低。为进一步对施工扬尘进行控制,恩施市住建局制定了六项的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具体措施。
1、施工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应不低于2.4m,一般路段应不低于1.8m。围挡用材应坚固、稳定,可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2、道路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场地及进出口应进行硬化处理,其中道路应满足重载车辆行驶要求。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处理,无可视裸土。
3、作业面防尘处理
对产生灰尘的施工时段和部位,采取密闭施工及其它相应措施,以无灰尘外溢为控制标准。
4、建立车辆冲洗设施
现场进出口(大门)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冲洗,推广使用全自动节水洗车台,禁止车辆带泥上路。冲洗槽应设置沉砂井、排水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镇管网和河流。
5、规范处置施工垃圾
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对可利用垃圾,实行循环利用,对不可利用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或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6、“六不开工五不上路”
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进出口硬化不达标不开工,不设置冲洗工具及冲洗工具不正确使用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卫生责任状》不开工;车辆无牌无证不准上路,车辆轮胎及车身未冲洗干净不准上路,车辆超限冒装不准上路,车辆装载散体材料或施工垃圾未捆绑覆盖、密闭运输不准上路,车辆未按规定加盖、车厢超量超高不准上路。
在这六项措施的基础上,恩施市住建局为切实抓好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不仅要求建筑工程各参建方充分认识到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施工企业签订责任状和业主单位签订承诺书,并协同各相关单位,集中力量,不折不扣地部署开展工作,不断强化督查,对各单位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工作进行跟踪督办。
编审:程雅亭 编辑: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