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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渝联手销毁问题进口猪肉900余斤

2016-07-06 22:38

中国硒都网讯(见习记者 田仁超 通讯员 梁施南)7月6日,恩施市食药监局与重庆市奉节县食药局在恩施市龙凤镇双堰塘村生物高温降解池,无害化集中销毁了一批无检疫证明的进口冷冻猪肋排。

这批冷冻猪肋排共50件,重900余斤,猪肋排的外包装上贴有英文标签,无中文标识。这批冷冻肉是恩施市食药监局5月30日在该市板桥镇查获,供货方为奉节县一家冷冻食品店,且供货方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货物手续,也没有检疫检验证明。经恩施市食药监局和奉节县食药监局调查核实,供货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没收销毁问题猪肉,对当事人罚款12.5万元。并按程序上报上级食药部门追根溯源调查存在市场上的问题猪肉。

恩施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陈胜介绍,广大经营者及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冻肉的时候,要注意外包装上一定要有中文标识标签,上面标有出口国,进口国的代理商,再就是厂名厂址,有我国海关出示的相关标识标签。

(责任编辑:廖康庄)

中国硒都网讯(见习记者 田仁超 通讯员 梁施南)7月6日,恩施市食药监局与重庆市奉节县食药局在恩施市龙凤镇双堰塘村生物高温降解池,无害化集中销毁了一批无检疫证明的进口冷冻猪肋排。

这批冷冻猪肋排共50件,重900余斤,猪肋排的外包装上贴有英文标签,无中文标识。这批冷冻肉是恩施市食药监局5月30日在该市板桥镇查获,供货方为奉节县一家冷冻食品店,且供货方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货物手续,也没有检疫检验证明。经恩施市食药监局和奉节县食药监局调查核实,供货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没收销毁问题猪肉,对当事人罚款12.5万元。并按程序上报上级食药部门追根溯源调查存在市场上的问题猪肉。

恩施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陈胜介绍,广大经营者及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冻肉的时候,要注意外包装上一定要有中文标识标签,上面标有出口国,进口国的代理商,再就是厂名厂址,有我国海关出示的相关标识标签。

(责任编辑:廖康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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