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明显 移送案件线索47件

2017-09-24 15:49  

“各成员单位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移送案件线索或通报情况共计47人次,同比上升17.5%……”近日,恩施市通报今年以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移送情况,各成员单位围绕案件办理、线索移送等方面进行协调沟通。

为确保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能,该市加强执纪执法单位沟通协调与协作配合,建立联动办案机制,确定纪检、监察、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同时,该市印发《恩施市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和《恩施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赃追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案件查办沟通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促进各成员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成果共享。

据了解,该市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协作配合,目前反腐协调成果较为明显。自2016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察局对于移送的问题线索,运用“四种形态”分门别类处理。给予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140人次;给予党政纪处分80人,其中轻处分68人,重处分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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