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恩施市法院龙凤法庭顺利执结一起多年未执行的劳务合同纠纷案。
2012年10月陆某为代某在恩施某小区承揽的工程做木工,工程结算后,代某欠陆某1873元劳务工资未支付,后代某出具了欠条并约定2012年腊月付清。履行期限届满后,代某一直未履行,陆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代某支付劳务工资共1873元。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代某支付陆某劳务工资1873元。
本案标的额虽小但却是关系到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且被执行人态度恶劣,自庭审时即逃避此事,并声称“就是法院判哒又能把我怎么样!你能找到我的人算你本事”,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龙凤法庭一直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高度关注,随时和申请人保持联系,并采取各种措施找寻被执行人行踪。
22日下午5时,法庭得知长期“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被执行人回到了家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家中此时人数众多,法庭又联系院执行局安排人员协助执行。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对代某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法治教育,代某认识到了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行为,当即履行了应负义务。
在全州法院“岁末执行攻坚活动”如火如荼有序开展进程中,龙凤法庭采取多种措施合理安排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婷婷 编审: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