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近日,州政府正式下发《恩施州山长制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由州长任总山长,覆盖州、县、乡、村、宗地五级的山长制管理体系,进一步扎紧山体保护的制度“笼子”。
山体是“恩施绿”的主体,近年来,我州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对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四个方面着力加强山体保护,力保“恩施绿”永不褪色。
着力出台保护制度。2016年初,《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由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州山体保护进入法治轨道。今年下发的《恩施州山长制实施方案》指出,年底前,要对全州城市规划区内的山体建立山长管理体制,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管理有序、监管有力、利用合法、违法必究、修复及时的山体保护管理局面。
着力实现应绿尽绿。以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以“绿满荆楚”行动“、精准灭荒”行动、全民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创建、绿色示范乡村创建等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绿化工作,全州累计人工造林150万亩,累计义务植树2160万株。截至2017年底,全州森林面积2323.7万亩,森林蓄积量811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4.37%,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均占全省的五分之一。
着力确保生物多样性。建立林业自然保护区7处,其中国家级4处、省级1处、州级2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7%。保护湿地面积1.3万公顷,保护率39%,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二仙岩),国家湿地公园1个(贡水河)。30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112.4万亩,森林公园9个,面积32.4万亩。
着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利剑行动”“雷霆行动”、打击破获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天网行动”、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长江生态大保护林业专项行动”等近20次专项行动,传导了资源保护的高压态势,提升了林业执法的影响力和震慑力,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