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现场
恩施市检察院代表队
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代表队
颁发奖牌
关某某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4月25日,在第二届“大学生—检察官”辩论赛现场,恩施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与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的大学生们针对此辩题在赛场上展开了激烈辩论。
比赛中,通过立论陈词、攻辩环节、自由辩论、总结陈词四个环节,控辩双方唇枪舌剑,观点鲜明,逻辑严密,充分展示了缜密的思辨能力、娴熟的论辩技巧和强大的临场应变能力,引来场下观众阵阵掌声。
据悉,举办检察官与大学生辩论赛,是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与湖北民学院法学院加强“检校合作”、深化“湖北民族学院实习基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年轻检察官与大学生同台辩论,既是检察官和大学生学习交流的机会,也是对检察官业务素质和大学生学习成果的检验。
通讯员:李昱 责任编辑:谭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