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恩施州信访件边督边改日报

2018-05-05 13:34  

恩施日报讯 截至5月4日17:30,省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州信访件共239件。已办结190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66家,罚款金额共287.168万元,责令限期整改197家,责令停产整改82家,查封扣押6家,取缔关闭40家,立案侦查2件,刑事拘留2人,约谈109人,追责问责5人。其余49件均在办理之中。

2018年4月27日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恩施州信访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受理编号:〔2018〕D0182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六角亭办事处修公路(老橡胶厂至老组湾),将工程弃渣倒入月亮岩水库里,导致当地人不能在里面洗衣服。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反映所涉企业为恩施州合力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恩施市土桥大道7号,该企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经2018年4月28日上午现场调查,该段公路正在施工。经查证,该段公路为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新建的2018至2019年农村扶贫公路,位于高桥坝村一组和二组交界处,全长2.5公里。2017年11月,六角亭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恩施州合力路桥建筑公司,并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89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60%。经工作专班现场查看,由于新建公路路基开挖,导致约30立方米沙土倾斜滑入州水利水产技术推广站的鱼塘,经州水利水产技术推广站法人伍敏现场确认,该鱼塘权属为州水利水产技术推广站所有,总面积约35亩,距月亮岩水库1500米。信访人所述月亮岩水库实为该鱼塘。

信访件反映的“恩施市六角亭办事处修公路(老橡胶厂至老组湾),将工程弃渣倒入月亮岩水库里,导致当地人不能在里面洗衣服”问题,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六角亭办事处责令施工单位迅速清理滑入鱼塘的沙土,并恢复一条供当地群众通往鱼塘的人行道。截至4月30日,该公司完成了沙土清理工作,并用水泥混凝土硬化了一条通往鱼塘的人行道,全长约6米,现已正常通行。

2.六角亭办事处责令施工单位对公路沿线填筑路基下坎边坡的土方采取夯实措施,确保下坎边坡紧实。目前夯实工作已基本完成,六角亭办事处将督促施工单位在后续工程中加强施工管理。

3.六角亭办事处责令施工单位采购草种,对该池塘坡边种草绿化,美化周边环境。目前施工单位已采购草种,正组织种植。

受理编号:〔2018〕D0183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咸丰县高乐山镇沿河路二巷老人大宿舍地下化粪池坏了,污水、粪便往外溢流到沿河路二巷通道,有强烈臭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咸丰县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问题所涉地点位于城区内高乐山镇沿河路二巷,系县人大常委会原职工宿舍楼,因宿舍楼下水管与化粪池之间的水沟长期未清理,堵塞严重,致使污水、粪便外溢至巷道地面,造成环境污染,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经4月28日上午现场调查,县人大常委会原职工宿舍楼下水管与化粪池之间的水沟长期未清理,堵塞严重,污染物外溢至巷道地面,造成环境污染,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影响较大,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一是下水管与化粪池之间的水沟长期未清理,堵塞严重;二是化粪池连接城区污水管网的污水沟盖板损坏后无人修理,盖板下落堵塞污水沟。间接原因:该宿舍区属老旧院落,无物业公司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度较大,住户主动性、自觉性不强,自治能力差。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4月28日,现场查看,查找原因并组织施工人员对已污染的巷道进行清洗,并清理化粪池;

2.4月29日,清理化粪池,开挖住户房屋至化粪池段的污水沟;

3.4月30日,铺设住户房屋至化粪池的管道,清理化粪池至城市污水管网之间的污水沟,整修水沟盖板;

4.5月1日,恢复开挖部分并清理现场,通知部分住户现场验收,并告之整改经过和注意事项。

受理编号:〔2018〕D0184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在宣恩县和平工业园区,佛恩佳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瓦片,燃料为煤,排放臭气,产生粉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宣恩县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投诉所涉企业为宣恩县佛恩佳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宣恩县和平制造产业园功能区内,主要产品为高档西瓦,生产工艺为湿法工艺,生产砖瓦。行业类型: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130,生产规模为日产120000片,主要原材料及用量为68640吨/年,总投资4050万元,占地24000㎡,于2014年12月投产。该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该信访件所涉企业属4月17日省环保督查组交办件〔2018〕W0062号反映三家企业中的一家,宣恩县在办理〔2018〕W0062号信访件过程中再次接到交办。

经2018年4月18日现场调查,该企业正在生产。该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生产废水已回收利用;生活污水建有微动力一体化系统废水处理设施1套,设计处理能力为5吨/天,处理工艺为生物处理法,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未发现偷排和漏排行为。该企业废气经旋风、水磨、微动力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排放去向为有组织排放环境,该企业热源使用煤转气工艺。4月26日,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产生的粉尘、废气等开展监督性监测,4月28日,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宣环监字〔2018〕第11号)显示:宣恩县佛恩佳建材有限公司炉窑排气口二氧化硫浓度为47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0.57倍;氮氧化物浓度为136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未超标;颗粒物浓度为128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3.3倍。

信访件反映该公司“排放臭气,产生粉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调查工作专班人员就该企业生产产生粉尘、烟气等问题约谈了其负责人。

2.5月2日,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宣改字〔2018〕13号)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现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宣环罚告字〔2018〕005号),拟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已聘请第三方中介检测公司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和平工业园区空气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目前正在进行。

受理编号:〔2018〕D0185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沙湾组靠近209绕城线,有群华家具厂的油漆气味,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所涉群华家具厂为“恩施市群华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三孔桥社区沙湾组,主要从事家具生产加工兼批发零售。该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经2018年4月28日现场调查,恩施市群华家具有限公司当天无生产行为,现场有生产家具的设备、材料及生产出的家具成品和半成品。该公司从事家具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信访件反映的“恩施市舞阳办事处沙湾组靠近209绕城线有群华家具厂的油漆气味,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2018年4月29日,市环境监察大队对恩施市群华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恩施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恩市环责改〔2018〕27号),对该公司在从事家具生产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市环保局。工作专班要求该公司在整改阶段将生产设备进行封存,整改完成后由该公司委托中介检测机构自行检测,检测达标并报工作专班验收同意后方可投入生产。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同时,该公司已将喷漆房配电箱拆除,并将生产设备予以封存。4月28日至今,该家具厂已停产。

2.2018年4月29日,市环境监察大队对恩施市群华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恩施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恩市环罚告〔2018〕23号),对该公司在从事家具生产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拟对该公司处罚人民币3万元整。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

3.2018年5月2日,市工作专班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并检查前阶段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该公司切实履行恩市环责改〔2018〕27号和恩市环罚告〔2018〕23号的处罚决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并承诺积极配合整改。

4.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三孔桥社区居委会负责将群华家具厂目前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及时反馈给周边群众,并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

受理编号:〔2018〕D0186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硒都茶城,原规划停车位,不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规划为“小吃一条街”,导致小区油烟污染、污水横流,同时造成消防通道不畅通,反应多次未能得到解决,要求处理。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局反映的恩施市硒都茶城“小吃一条街”建设单位为恩施众森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森公司),公司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恩旅大厦16—17楼。经查,硒都茶城“小吃一条街”由众森公司于2015年10月投资修建并投入使用,位于硒都茶城(众森公司投资开发)与恩施新天地科技生活广场(湖北恩施宏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中间,占用硒都茶城项目用地418平方米,建筑面积336.6平方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目前共有经营户13户,门店19个,经营合同签至2018年12月30日。上述经营户均取得了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的相关许可。

2014年,众森公司向市旅游局请示申报3A级景区,并由三峡大学旅游规划设计院设计了《中国硒都茶城3A景区总体规划》方案,经恩施市政府组织召开的由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民宗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参加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原则通过。该公司于2015年5月按照规划方案,投资106万元打造硒都茶城“小吃一条街”,同年10月投入使用。2017年7月,该公司按照《中国硒都茶城3A景区总体规划》向市规划局对修建“小吃一条街”申请规划许可,市规划局经调查核实硒都茶城一期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暂时无法办理规划许可。

2018年4月29日,市工作专班赴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硒都茶城“小吃一条街”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小吃一条街”所有污水排放都已进入污水管网,部分商铺外确实存在污水外流现象,原因是部分排污管道堵塞;13户经营户中有7户按城管、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并经检测达标,有检验报告且运行正常,另6家经营无油烟小餐饮;经市消防大队专班人员现场察看,消防通道宽4米,符合消防间距要求。

信访件反映“恩施市硒都茶城,原规划停车位,不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规划为“小吃一条街”,导致小区油烟污染、污水横流,同时造成消防通道不畅通,反应多次未能得到解决,要求处理”。经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2017年7月5日,以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以市城管执法局为执法主体,市“两违”清理办已对硒都茶城“小吃一条街”所属众森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17年7月6日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2018年4月4日发布了关于《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告》(恩市城管通字〔2018〕016号),要求其在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该公司逾期仍未拆除。2018年4月9日对其依法下达了《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要求其在3日内履行行政决定,该公司逾期仍未履行。2018年4月16日对其依法下达了《强制拆除通知书》,暂未执行。

因众森公司投资建设的硒都茶城属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为支持全市城市旅游产业的大发展和支持恩施众森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打造3A级旅游景点,同时考虑到众森公司与13家经营户合同未到期(合同签至2018年12月30日),目前正值恩施旅游旺季,立即强制拆除可能引起众多经营户上访,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工作专班建议暂时不予强制拆除。

2.2018年4月29日上午,工作专班对众森公司法定代表人肖道军及其公司其他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提出了以下要求:①立即对“小吃一条街”的污水处理进行排查整改,安排人员对堵塞的污水管道进行疏通和修复。②督促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商户按要求使用;对未按要求使用的情况进行排查整改,整改完毕后由业主委托中介检测机构自行检测,检测结果报城管部门备案。③消防通道需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出具合格证明。④制定硒都茶城“小吃一条街”环境整治方案并执行。⑤责成硒都茶城物业公司对“小吃一条街”商户加强管理。⑥由众森公司与硒都茶城(金桂公馆)小区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和磋商,通过整治“小吃一条街”周边环境、加强日常管理、与业主共享收益等措施,征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后依法依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法经营。否则,与13户经营户合同到期后(2018年12月30日)立即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众森公司法定代表人肖道军表示将积极配合,按照相关要求,将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2018年4月30日,众森公司、硒都茶城物业公司已按照硒都茶城“小吃一条街”环境整治方案,对“小吃一条街”所有商户进行了约谈,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商户按要求使用,并按照城管部门要求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所有商户按照众森公司和物业公司的要求,用烧碱对经营场所周边进行了彻底清洗。

4.2018年5月2日,专班人员通过现场查看,信访人反映的硒都茶城“小吃一条街”油烟污染、污水横流现象已得到根本改变(被堵塞的污水管道已经得到疏通和修复、商户门店内外环境卫生已得到根本改善);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消防证明正在办理之中。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一是对众森公司法定代表人肖道军及其公司其他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对“小吃一条街”所有商户进行了约谈。

受理编号:〔2018〕D0187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1.恩施市书苑新城到南门大桥高井河附近的餐馆和洗车场将污水直排到附近高井河,污染河流。2.河长制有其名而无实际操作,书院村委会附近的河水尤为臭,有许多白色垃圾。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所涉河道高井河是高桥河左岸一级支流,清江右岸二级支流。发源于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流经沙拱桥、养老田等地,从后山湾流入老城区,在六角亭街道办事处书院村南门汇入高桥河后,最终汇入清江河。河长6千米,流域面积7.52平方千米,平均宽度4米,平均坡降3.8‰。高井河属低山丘陵地带,从东向西高程逐渐降低,河流平缓。高井河上游段河道狭窄,两侧为自然土质岸坡,局部为基岩,下游段河道主要穿越城镇区,两侧主要为居民房屋,河道岸坡多为基岩及浆砌石挡墙。所涉区域处在城乡接合部,是南四县进入州城的大通道,人口密集,餐馆、洗车场等小型经营户较多,情况复杂。

2018年4月28日上午,工作专班赴现场进行调查,查看了书苑新城到南门大桥高井河附近的餐馆、洗车场及修理厂。4月29日上午,副市长徐卫到现场调查,并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摸清情况,加大执法整改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好水资源,维护好水生态。

经现场调查发现:1.书苑新城到南门大桥沿线的餐馆共24家,不同程度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水而排放的情况,其中有12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

2.书苑新城到南门大桥沿线的洗车场共6家,均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水而排放的情况,其中2家有工商营业执照,其余4家属无证经营。

3.书苑新城到南门大桥沿线有汽车修理厂4家,其中3家有烤漆房。

4.河道及两岸有少量白色垃圾。

5.该片区无收集污水的管网。

信访人反映“恩施市书苑新城到南门大桥高井河附近的餐馆和洗车场将污水直排至高井河及有许多白色垃圾”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2018年4月28日下午,市政府办公室主持召开包案和配合单位会议,审定工作方案,研讨治理措施,明确各单位职责:

1.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召集相关单位到现场核实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向市配合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协调联络组报告日工作进度,督促各单位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和相关整改措施的落实。

2.六角亭街道办事处牵头,市水利水产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交运局配合,集中开展整治行动:①关于餐馆。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餐馆,由市食药监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关停;对相关证件齐全,但排污不达标的餐馆,由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②关于洗车场。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洗车场由市工商局关停。对相关证件齐全,但排污不达标的洗车场,由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③关于修理厂。涉及油污排放和烤漆房污染由市交运局、市环保局负责处理。④关于河道垃圾。河道及两岸白色垃圾由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河长制办公室安排相关保洁人员迅速清理,并要求各级河长加强巡河频次,确保河流及两岸清洁。⑤关于“两违”建筑。对占道经营或在“两违”建筑内的经营场所,由市城管执法局和市“两违”办负责处理。

(二)2018年4月29日上午开始,市水利水产局召集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交运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对书苑新城到南门大桥沿线的餐馆、洗车场、修理厂进行了集中整治。

1.餐馆:书苑新城到南门大桥沿线的餐馆共24家,不同程度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水而排放的情况。其中有12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已下达书面停业整改通知书。目前,12家无证照餐馆已自行停业。其余12家餐馆已由工作专班责令限期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如达不到排放标准,将强制关停,均表示按工作专班要求积极整改。

2.洗车场:书苑新城到南门大桥沿线的洗车场共6家,均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水而排放的情况,其中2家有工商营业执照,其余4家属无证经营。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已下达书面停业整改通知书。目前,有5家洗车场已自行停业,其余1家正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3.修理厂:书苑新城到南门大桥沿线有修理厂4家,其中3家有烤漆房,市交运局已督促企业进行了自行封存,经营者正在联系第三方机构对烤漆房排放的废气是否达标进行检测。

4.白色垃圾:河道及两岸白色垃圾,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已安排保洁人员进行了清理。

5.污水管网及河道治理:针对生活污水无收集处置设施,全部直接或者间接排放到河道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将该片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纳入亚行贷款湖北恩施清江上游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子项目EC07大沙坝污水厂配套管网与设备(高桥河片区管网)项目。亚行贷款项目已于2014年12月完成可研并取得批复,2015年11月完成初设并取得批复,正在加快开展高井河污水管网施工图设计,目前已进入地勘程序,计划在2019年底完成管网建设。

为改善该流域的生态环境,恩施市开展了高井河治理工程。该项目治理河长1.75公里,总投资494万元,目前工程主体施工基本结束,正进行场地清理,绿化工作,预计6月底竣工;高井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护岸工程两岸共738.4米,清淤8808.72立方米,总投资289万元,目前正在进行财政预审,可尽快启动实施。

受理编号:〔2018〕D0188(同〔2018〕D0204)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2014年来凤县住建局承建的河道治理工程沿河管道至今未完工,河边居民把粪便直排河中,导致恶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信访件第〔2018〕D0204号反映:“来凤县翔凤镇菜子园小区前凉平拱桥有污水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行政区域:来凤县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件〔2018〕D0188号与〔2018〕D0204号反映的问题都是涉及到来凤县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龙洞河流域万家塘段)及沿河挡土墙工程,实施地点位于翔凤镇万家塘区域。该工程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1700万元,施工单位为恩施州荣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382万元,实施内容包括:新建施工便道一条,该便道长1.27公里,设计路基宽4.5米,0.12米厚泥结碎石路面;新建沿河挡土墙2.48公里;铺设管径DN300-DN600钢筋砼管2.77公里等。已于2012年12月1日开工建设,合同约定工期1年。

2018年4月28日,经工作专班人员现场核查,该工程项目已完成14#至77#井污水管网安装及检查井施工、2#至8#井挡土墙及施工便道工程施工,目前已完成招标工程量约90%。因工程建设期征地拆迁难度大、居民纠纷多,1#至14#井污水管道及检查井、1#井挡土墙工程暂无法施工,存在污水直排河流现象。

〔2018〕D0204号信访件反映的“来凤县翔凤镇菜子园小区”实际为“来凤县翔凤镇菜园子小区”,“凉平拱桥”实际为“凉亭桥”,该段属于来凤县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龙洞河流域万家塘段)及沿河挡土墙工程1#至14#井污水管网建设范围。因该区域河道狭窄,两岸民房密集且民房建筑均为70至80年代所建,房屋基础结构简单,工程施工会对两岸民房造成严重影响,最终导致无法正常施工而停工。为此,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育红桥社区、精神堡社区、万家塘村委会多次现场查勘及协调,均无法保证1#至14#井污水管道及检查井、1#挡土墙工程正常施工。

信访件反映的“2014年来凤县住建局承建的河道治理工程沿河管道至今未完工,河边居民把粪便直排河中,导致恶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来凤县翔凤镇菜园子小区前凉平拱桥有污水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经工作专班现场查实,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2018年4月28日,工作专班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时,对附近居民乱泼污水的现象进行劝诫,引导居民提升环保意识,并现场研究处置方案。

2.2018年4月29日,来凤县住建局责成原中标施工单位恩施州荣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队对该区域的排污口进行临时管道铺设,将排污口接入城区污水管网。同时,由翔凤镇人大主席田昌林任组长,育红桥社区党委书记廖玉华、副书记宋子明任副组长,翔凤镇村镇办罗静、侯伟,精神堡社区陈俊峰、蒋元新等人组成征地协调工作专班,加强征地协调工作,化解周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积极配合恩施州荣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1#至14#井污水管道及检查井、1#挡土墙工程进行建设施工。

3.2018年4月30日,已与县城管局协调,由县环卫所对该区域居民的生活垃圾、污水进行清理转运。

4.来凤县已将龙洞河流域万家塘段污水收集工程纳入来凤县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和来凤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容改造及污水收集管网扩建工程PPP项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①项目概况:来凤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容改造及污水收集管网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5000吨/日,新建提标及深度处理系统3000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改良型氧化沟1座、二沉池1座、高效澄清池1座、纤维转盘滤池1座、紫外线消毒渠1座,鼓风机房1座、污水提升泵房1座、储泥池1座、厂区绿化、道路、工艺管线、自控系统及配套机电设备等,DN300-800污水收集管网118.24公里。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2413.5万元。②项目进展情况: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报告、地灾、压覆、初步设计、可研、环评、水保、节能等前期服务,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两报告一方案”已评审通过,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并已批复。本项目与来凤县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打包为一个整体PPP项目,已完成了监理招标和设计招标,正在进行项目施工设计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设计单位已进场,优先对龙洞河流域万家塘段进行深度施工设计,确保该段污水治理项目优先实施。

受理编号:〔2018〕X0189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盛家坝乡下云坝村逃官寨十几户村民人畜饮水被污染。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件反映该地十几户村民人畜饮水地为盛家坝乡逃官寨人畜饮水水源地,位于盛家坝乡下云坝村,小地名逃官寨,该水源地为2008年修建罗坡坝水电站开采石料后形成的塘堰,面积约1500㎡,平均水深15m,水源来自山间石缝渗水及雨水。2010年,为解决周边16户农户饮水问题,由恩施市移民局安排后扶项目,在该塘堰开放的一面(三面环山)修筑围墙,在下方距离塘堰40米处修建50立方米净水池一口,铺设饮水管网供水,由周边受益户自行管理且正常运行至今。

4月28日,盛家坝乡人民政府、市水利水产局组建工作专班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塘堰地势较高,三面环山,且筑有围墙,装有铁门(铁门钥匙由受益户黄双云管理),四周无人居活动,周边住户集中在该塘堰所处位置下方数百米处。该塘堰水质清澈、无垃圾漂浮、无污染物排入。4月29日,盛家坝乡水利中心将该塘堰水体取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5月2日,市疾控中心出具了检测报告(恩市疾控〔水〕检字第18166号),报告显示:“样品检测项目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信访件反映:“恩施市盛家坝乡下云坝村逃官寨十几户村民人畜饮水被污染”问题,经工作专班核实,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盛家坝乡人民政府与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将水质监测报告向周边群众公布,消除信访人疑虑。

2.截至2018年5月1日,盛家坝乡水利中心已安排安全饮水施工企业将集镇水厂供水主管网延伸至逃官寨村民核心区域。引导其使用集镇水厂自来水,为其提供更安全的饮用水。

3.召开周边受益农户座谈会,加强对该处塘堰的管理,劝导该塘堰受益农户将该处水源作为农田灌溉水源合理利用。

受理编号:〔2018〕X0190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破坏丹霞地貌山体的行为仍在继续。比如建始县建始大道旁的建设仍在如火如荼,一座又一座的“红砂包”消失在挖掘机的挖掘中。

行政区域:建始县

污染类型:生态破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建始县建始大道涉及开挖山体的区域主要位于建始县业州城区至长梁镇建始县新城区建始大道沿线区域,主要涉及到业州镇指阳社区、柏腊树社区、鹞坪社区等局部区域。

建始县新城区建始大道沿线区域地貌主要是红层地貌,新城区规划区为峰丛槽谷地形。新城区规划区地面高程分布在548米至643米之间。新城区规划区总用地954.99公顷,现状大部分为农村区域,用地主要为农林用地、村镇建设用地、自然水域等。规划区现状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西南部区域、建始大道沿线局部区域和职校中心附近,面积为200.3公顷,主要为居住、商住用地、新建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各类用地主要依附现状交通干道布置。

根据建始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方向规划,在较长时期内在空间发展方向上应当以向东发展为主。控制城市向北和向西发展,限制南部小垭门组团的发展。建始县新城区规划在充分研究规划区发展现状、并与业州城区、北部产业发展区、长梁集镇规划结构相互协调的基础上,形成新城区“两轴四带、三心四区”的总体布局结构。两轴:沿建始大道和规划花园路形成的两条东西向公共服务轴。建始大道所在区域为“两轴”中的东西向公共服务轴。

建始县建始大道所在区域:①用地审批情况。自2012年12月以来,建始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建始县规划局提供的规划条件,按程序经省、州人民政府批准,共计18个批次3436.76亩。其中征收转用16个批次3258.88亩,农转用2个批次177.88亩。②供地情况。自2014年以来,建始县通过批准拨用、划拨、招拍挂等方式供应了该区域中的3163.37亩土地。其中批准拨用指阳、烟墩、熊家坪、鹞子坪、三金龙等农民建房小区177.88亩,划拨文体中心、建始大道、福利中心725.00亩,招拍挂方式出让2260.49亩。

2018年5月2日,现场调查,建始大道两旁的建设仍在进行中,部分山体已被挖掘。

经查:①建始大道区域用地规划情况。根据建始县城市总体规划、建始县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始大道沿线开发地块项目均按照城市用地布局开发建设,均位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是作为建始县城区发展的建设用地。同时,根据建始县编制的《建始县中心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16-2030)》,该区域规划用地范围未纳入中心城区山体保护范围。②建始大道沿线区域用地情况。建始大道沿线各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供地政策,用地手续合法,暂无违法用地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破坏丹霞地貌山体的行为仍在继续。比如建始县建始大道旁的建设仍在如火如荼,一座又一座的‘红砂包’消失在挖掘机的挖掘中”的问题,经核实,山体开挖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加大山体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大山体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高人民群众自觉保护山体的意识,营造全社会执行山体保护条例、共同保护山体的氛围。

2.加强各项规划的有机衔接。国土部门在保障项目用地时,做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山体保护专项规划》有机衔接,确保用地符合各种规划的要求,科学合理用地。

3.严格执行各项规划和土地政策。严把用地审批环节,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4.加大对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动态监管巡查,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受理编号:〔2018〕X0191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恩施市高桥坝村九岭岗垃圾填埋场污染严重,要求处理污染问题。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固废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恩施市九岭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六角亭街道办事处高桥坝村九岭岗,距中心城区8.5公里。占地面积43335平方米,设计总库容为92万立方米,设计日填埋能力为200吨,设计使用年限12年。该项目于2002年1月18日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立项,2002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03年5月1日投入试运行,2017年5月停止运行,开始对其进行生态环境封场整治的前期准备。2018年3月22日起对其进行生态环境封场整治工作。垃圾场封场整治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填埋库区面积35万平方米,封场工程建设规模为Ⅳ类、填埋库区表面进行堆体整形、覆土及铺设防渗材料等防渗处理、地表水导流、填埋气体导排、渗滤液收集及处理、场区绿化等工程。另恩施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堰塘湾)已于2017年5月1日投入运行,该项目建设地点毗邻九岭岗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投资5572万元,设计日处理能力240吨/天,设计使用年限10年。

2018年4月25日至28日,工作专班多次赴现场调查。经查,九岭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整治目前处于堆体整形阶段。封场作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进行施工。对于翻动垃圾产生的蚊蝇采取人工喷洒药物进行防治,但无法全部消灭;臭气是因垃圾堆体整形需移动和翻运垃圾而产生,无法有效去除,现场已加紧施工,目前已完成整形,尽可能减少臭气及蚊蝇产生;渗滤液根据环评要求采用了“预处理+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工艺进行处理,确保外排废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限值后,用于垃圾车冲洗及路面洗扫降尘。

信访件反映“恩施市高桥坝村九岭岗垃圾填埋场污染严重,要求处理污染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工作专班要求该项目施工单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排专人,每天定时3次使用生物除臭杀虫剂对垃圾场填埋区、渗滤液处理区进行彻底消毒除臭和灭蚊蝇;从4月26日起,恩施市城管执法局每天安排喷雾车2辆、洗扫车5辆对垃圾场周边道路、高桥坝小学进行喷雾除臭杀虫,不能通车的地方增加人员对蚊蝇进行消杀,以控制蚊蝇滋生和臭气产生。

2.使用农膜将垃圾做临时覆盖,截至4月26日晚,农膜已全部覆盖到位,有效防止了蚊虫滋生,臭气也得到明显改善。

3.按照倒排工期要求制定整改进度时限,2018年4月25日已完成该项目垃圾整形工作(不再扰动垃圾);4月28日已开始在九岭岗垃圾场铺设碎石,待碎石铺设完成后进行粘土铺设;5月15日开始覆膜,5月底完成覆膜工作。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4.恩施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会同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对周边学校及村民进行了宣传解释。4月27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购置了5000份粘蚊贴和500瓶灭蚊剂,当天下午将购置的粘蚊贴和灭蚊剂陆续发放给周边住户和学校,帮助市民做好灭蚊除臭工作,通过专班人员走访,大部分村民情绪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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