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州城六角亭办事处叶挺路,一家经营早餐的门面,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就擅自占用人行道搭建了一个台阶,被城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拆除。
据了解,位于叶挺路施南阳光城临街的一个早餐门店,因店面和路面有高度落差,为方便平时经营的时,能把餐椅摆放在自砌的台阶上,倚门出摊。于是,店主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卷闸门外占用人行道约10平方米,砌了长约5米宽,约2米的台阶,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
恩施市城建监察大队六角亭城管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后,先后3次上门做工作,采取了口头告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场督办等形式,要求店主拆除该处违规建设的台阶。
最终,在城管队员的督促下,店主认识到该处违规建设的台阶确实存在严重的影响,并主动配合,找来施工工人将台阶拆除。
编审:朱懿 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