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18]3号)文件精神及州财政局的统一要求,恩施市财政局对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布署。
今年被检查单位有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恩施拓普财税服务有限公司,9月底前结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427号国务院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虚假会计行为,是否存在相互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的现象,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行为。重点检查各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以2017年度为检查重点,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
为确保工作出实效,该局高度重视,抽调财政会计专业人才,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加强重点行业会计监督检查的要求,在全市环保领域、民生领域及代理记账机构中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3家单位作为2018年度会计监督被检查单位。为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该局要求参加检查工作人员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
(编辑:田鑫 编审: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