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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九大行动助推长江大保护

2018-07-26 16:22

  云上硒都报道(全媒体记者 童秀清 实习生向雪 杨浩园)日前,恩施市委市政府印发《恩施市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森林生态修复、湖泊湿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九大行动计划,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推动长江大保护取得更大实效。

  实施森林生态修复行动。该市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3200亩,落实1617个生态护林员,对18万亩国有林和201万亩生态公益林实施全面管护;加强对水土流失治理,加速石漠化区域实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等综合治理。

  实施湖泊湿地生态修复行动。开展清江和重点湖泊岸线整治工程,严控清江沿岸保护红线范围内城市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活动,加快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规划建设清江州城段和大龙潭国家湿地公园,提高湿地保护。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加强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管理,确保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及栖息地得到保护,在清江中上游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实行全面禁捕。

  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区绿色改造行动。严禁在清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分类治理小型化工企业,依法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实施产业护江工程,其中恩施经济开发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20年以前完成。加强绿色园区建设工业和废弃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对重污染企业加强管制。

  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行动。2018年底完成全市1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并联调联试,2019年完成大沙坝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20年,全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集中处理”工作机制,形成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管理体系。

  实施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行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农残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基本达到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并累计完成全市100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江河湖库水质提升行动。加快车坝河、喻家河水源地建设,开展3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整治,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健全控制单元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实施重金属及磷污染治理行动。强化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认真排查清江沿岸磷化工产业企业,严肃查处磷化工企业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实施水上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到2020年底前,主要港口、码头、装卸站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接收能力,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

  通知要求,恩施市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方案,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充分调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等参与长江大保护行动,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予以严肃问责。

总编:朱述耀 编审:廖康庄 实习编辑:谭国敏

  云上硒都报道(全媒体记者 童秀清 实习生向雪 杨浩园)日前,恩施市委市政府印发《恩施市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森林生态修复、湖泊湿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九大行动计划,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推动长江大保护取得更大实效。

  实施森林生态修复行动。该市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3200亩,落实1617个生态护林员,对18万亩国有林和201万亩生态公益林实施全面管护;加强对水土流失治理,加速石漠化区域实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等综合治理。

  实施湖泊湿地生态修复行动。开展清江和重点湖泊岸线整治工程,严控清江沿岸保护红线范围内城市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活动,加快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规划建设清江州城段和大龙潭国家湿地公园,提高湿地保护。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加强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管理,确保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及栖息地得到保护,在清江中上游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实行全面禁捕。

  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区绿色改造行动。严禁在清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分类治理小型化工企业,依法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实施产业护江工程,其中恩施经济开发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20年以前完成。加强绿色园区建设工业和废弃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对重污染企业加强管制。

  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行动。2018年底完成全市1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并联调联试,2019年完成大沙坝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20年,全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集中处理”工作机制,形成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管理体系。

  实施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行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农残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基本达到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并累计完成全市100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江河湖库水质提升行动。加快车坝河、喻家河水源地建设,开展3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整治,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健全控制单元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实施重金属及磷污染治理行动。强化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认真排查清江沿岸磷化工产业企业,严肃查处磷化工企业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实施水上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到2020年底前,主要港口、码头、装卸站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接收能力,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

  通知要求,恩施市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方案,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充分调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等参与长江大保护行动,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予以严肃问责。

总编:朱述耀 编审:廖康庄 实习编辑:谭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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