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在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湖北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恩施检察人再获两项省级荣誉。
近年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耕检察主责主业,忠诚履行检察职能,稳妥应对改革叠加,实现了由传统型先进检察院向现代型先进检察院“转型发展”。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造就提速发展“新引擎”。院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动和引导全体干警学有方向、赶有目标、比有动力,党组成员积极主动深入工作一线,在破解疑难案件、开展重要工作时,靠前指挥,极大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在人员选任上既做到用人所长,又注意化短为长,保障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尽其能。
通过改革创新,形成特色发展“动力源”。一是深化未检工作品牌,以全国未成年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为契机,构筑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机制,实现未成年人保护从单一使用刑事手段到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全方位保护;二是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构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大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破坏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利剑作用;三是深入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理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联合市林业局打造桃花观光园、茶叶特色小镇、黄土坎公墓3个集惩治、修复、普法、警示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元化生态修复基地,实现生态修复与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旅游观光的完美结合,为“绿色恩施”崛起提供“生态检察”样本。
通过文化强检,插上跨越发展“新翅膀”。积极实施“文化育检”战略,推出“有利于陶冶情操,有利于提升文化底蕴,有利于促进检察工作”的“三有”文化建设品牌,通过文化的渗透、引导、凝聚、塑造作用,促使干警始终保持自强不息的精神状态,锻造了一支政治坚定、充满活力、老百姓满意的检察队伍。
通讯员:李昱
责任编辑:谭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