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梯内拥挤被踩到脚,在他人道歉后,两男子仍动手对他人进行殴打致轻微伤。接着去找人,公司业务员因接电话没有及时接待,两男子又对业务员进行殴打致轻伤。12月18日,恩施市公安局六角亭派出所在督促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漆某自首后,另一名同案犯罪嫌疑人董某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自首。
2017年11月27日15时许,漆某、董某等人前往恩施市叶挺路国贸大厦7楼某公司,因电梯拥挤,漆某被田某不小心踩了一下,在田某道歉时,漆某在电梯内对田某进行推搡,后被他人劝开。电梯抵达7楼后,漆某与董某在楼道内对下电梯的田某进行殴打致轻微伤。殴打田某后,漆某与董某等人到同楼层的某公司找公司法人,因该公司业务员郑某在接听电话没有及时联系公司法人,按照漆某要求,董某上前让郑某挂断电话。见郑某没有及时挂断电话,董某便对郑某进行殴打,致郑某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恩施市公安局六角亭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迅速查明漆某、董某身份,并对二人进行网上追逃。
经工作,2018年12月8日,漆某主动投案自首,12月18日,董某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漆某、董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编审:刘红 编辑:胡良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