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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硒都报道(实习记者 杨晓敏)1月17日,恩施市人大常委会就《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座谈会,就《条例(草案)》形成的基本情况、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及合法性、专业性等内容进行研究讨论。
2018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就《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开展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调研的通知》要求,召开此次座谈会。
会上,调研组各成员根据部门实际,作了恩施市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及《条例(草案)》)的立法建议发言。
会议指出,立法保护清江流域水环境,对全面推进长江大保护战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期,加强对清江流域水环境的保护;要开展好调研,形成站位高,有有政策性、建设性与规范性的意见;要出台相应的水源地保护条例,实现对水污染防治法的细化;要建立生态保护机制,解决好机制与职责的问题,重视保护与发展的问题,政策与投入的问题。
市领导黎昔品、万亨东、汪业民出席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
总编:瞿照坤 编审:田仁超 编辑: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