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检察院专群结合凝聚强大合力 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2019-02-27 17:28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新办法,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发动起来,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信息员、宣传员、战斗员、监督员作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保障知情权,充分调动人民监督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台账制度,台账内容涉及案件基本信息、处理情况、判决结果等内容,便于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检察机关办理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更好履行监督职责,保证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都经得起人民的检验。同时,坚持推行扫黑除恶信息通报制度,为人民监督员每人订阅一份《检察日报》,促进了解高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和动态,并定期为人民监督员发放我院《检察情况反映》和扫黑除恶工作情况通报,保障人民监督员实时动态了解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程,保证监督步伐不滞后。

保障参与权,全面发动人民监督员深挖黑恶犯罪线索。通过在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以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设立专栏,为人民监督员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方便、快捷的检察服务,打通线索流转“绿色通道”,“无障碍”流转和办理案件线索。同时,在全市14个乡(镇、办)检察服务站公开人民监督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监督范围,畅通群众向人民监督员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渠道,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保障监督权,切实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为促进人民监督员更加直观了解和有效进行监督,切实提升对扫黑除恶案件的监督质效,1月16日,在我院提起公诉的石大顺等1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在该黑社会组织以内实施的寻衅滋事罪、强迫劳动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的庭审现场,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对庭审过程进行了旁听,该案是恩施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开庭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通过实地观摩让人民监督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为检察机关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提出了更有针对性的监督建议,有力提升了监督质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下一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出重拳、下狠手,强化履职尽责,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通讯员:谭昌慧 李昱  责任编辑:谭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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