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呵护青春 奉献之光照亮检徽

2019-03-08 16:49  

3月6日,“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暨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未检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自2013年未检办案组成立以来,恩施未检人走过了六年风雨兼程路,从最初办案的不知所措,到如今拥有明晰的工作理念、规范的办案流程、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恩施未检工作经历了风雨,终究枝繁叶茂,成长为能替未成年人遮风避雨的参天大树,用心呵护着中华大地的希望和未来。

6年来,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湖北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湖北省青年文明号、湖北省巾帼文明岗、恩施州青年文明号、恩施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自创、自演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三句半”宣教法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

6年来,共办理涉未刑事案件审查逮捕261件475人,不捕95件127人,审查起诉338件775人,不起诉215件249人,帮助248名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维护191名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开展犯罪预防和自我保护教育活动70余次。

一、专案专办,不断创新未检工作新模式

教育、感化、挽救一直是恩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未成年人的身心正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期,犯罪呈现出诸多特殊性,需要特别的倾向性关爱,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严格把握“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原则,采取和成年人案件不同的办案模式和办案程序,坚持对同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人员主办提请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案专办。

积极推动“捕诉监防维”一体化办案机制贯彻落实,在审查批捕环节,运用“三查四问”进行综合评估,“三查”即查年龄,看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查犯罪原因、动机及涉案事实与证据,看是否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查共同犯罪案件情形,看是否被教唆、引诱和胁迫。“四问”即通过询问本人,看犯罪主观;通过询问家长,看家庭教育;通过询问学校,看在校表现;通过询问社区和村委,看社会表现。通过“三查四问”对未成年人犯罪情节、主观恶性、一贯表现、悔罪态度、家庭情况和社会交往等进行综合评估,每项设置高、中、低三种风险值,根据最终结果作出是否批捕决定。在审查起诉环节,做到“五注重”,一是注重查明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审查未成年人案件经常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不仅须收集与定罪有关的证据,而且须收集未成年嫌疑人作案动机、赃款赃物去向、事后态度等证据材料,便于帮教、感化未成年嫌疑人。二是注重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在侦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无刑讯逼供、诱供、无法定代理人到场、女性工作人员等违法取证、徇私枉法的行为。三是注重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采取与其生理、心理状态相适应的启发、疏导的审讯方式。四是注重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在实体和程序上的特殊规定。五是注重惩办和教育相结合,确保维权的针对性。同时,对每名未成年嫌疑人均专门建立档案、手册,将其一贯表现、性格特点及爱好,监护人及家庭情况、生活状况、犯罪起因等做好调查、记录,每一个诉讼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上、行为上的教育、帮助,让慎捕慎诉理念贯穿整个未检工作,努力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创造条件。

二、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把严格依法办案贯穿专项斗争,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恶势力犯罪出重拳,形成对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但对涉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2018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涉嫌黑恶犯罪审查逮捕案件9件20人,其中未成年人17人;审查起诉案件9件63人,其中未成年人25人。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受案第一时间办理取保候审变更手续,向涉罪未成年人认真讲解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的规定,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讯问时,及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联系不上法定代理人的,为其安排“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为未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并耐心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同时,通过安排亲情会见,充分发挥亲情感召作用,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未成年人的认罪伏法工作,大幅度提高诉讼效率。

力量下沉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加强与市教育局、妇联、团委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明确职责和活动步骤,有效形成校园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合力,进一步明晰法治教育内容、对象和模式,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宣讲团”,设立“蓝天白云”检察服务工作联络站,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担任全市200多所中小学教学点的法治副校长。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PPT、图片、视频、漫画等方式,为青少年讲解黑恶势力的概念和发展趋势,黑恶势力如何吸收、利用青少年,黑恶势力对青少年造成的危害及如何远离黑恶势力等扫黑除恶法宣传教育内容,在全市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氛围。

三、整合发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专业司法保护

为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格局的大保护、全覆盖,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步伐,逐步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整合检察资源,联合全市多家单位、部门和社会组织多方发力,以教育基地为支点,线上线下相结合,形成了法治教育、心理辅导、爱心帮助、犯罪预防相结合的综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通过与恩施市团委、妇联、各乡镇办建立《合适未成年人人员库》,依法保障无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的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与恩施市司法局签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的实施方案》,委托恩施市司法局对户籍所在地系恩施市的未成年嫌疑人进行诉前社会调查,并共同搭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保证未聘请辩护人的未成年嫌疑人、申请诉讼代理人的未成年被害人都能依法获得法律援助;通过与恩施市义工协会开展“唤醒梦虫虫,帮扶特殊人群”、与恩施州思源社会服务工作中心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及帮教”、与恩施市青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共建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中心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尽快恢复积极健康的心理,重拾生活信心,从“心”回归社会和校园;通过与恩施州检察院和上药科园信海医药(恩施)有限公司合作建立“济仁”爱心资助项目,对州内9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资金共计10万余元,该项目被最高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6年风雨兼程,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紧跟时代步伐,从挫折中奋起,在砥砺中前行,谱写下励新图强的发展篇章。未来,她们将继续探索创新,推动恩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朝着办案专业化、保护全程化、帮教社会化、预防多样化目标不断前进,继续用爱谱写守护青春美丽乐章。

(通讯员:陈饰  李昱  责任编辑:谭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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