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村民将耕地卖给了外村人用于建造坟地,明天早上安葬。"4月20日晚9时许,已经准备睡觉的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接到了辖区村民举报。
该负责人连夜召集辖区内包括国土、民政、财政、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村支两委成员成立的工作专班,兵分两路,一路到非法卖地的村民家了解情况,动员协助做好买卖双方的思想工作,另一路在村委会集合,全面理清劝阻非法建设墓地的法律政策依据,为面对面开展劝阻工作做好准备。
经调查得知,非法买地人为州城居民,共买地0.5亩左右,拟用来安埋3位老人,所选位置在何功伟村铜场坡主道旁边。
4月19日,其家中一位老人去世,计划21日早上7点30分以前在所买地处进行安葬。
当晚10点30分,工作专班再次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做非法卖地群众的思想工作,对其讲解有关非法卖地的严重后果,要求配合做非法买地人的思想工作;另一路直接赶到“办大夜”的地方,面对面向买地人宣讲政策,劝阻非法建设坟墓行为。
4月21日凌晨4时30分,通过多方沟通协调,死者家属在州城某公墓找到一墓地,让去世老人有了安稳合法的墓地。
国家法律对土地使用有明确规定,对占地建设坟墓也有明确要求。
恩施市正在强力推进乡风文明引领行动,加强殡葬管理是小渡船街道办事处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使用耕地?
由于耕地数量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因此《土地管理法》对于耕地保护是极其重视的,不管是任何单位、个人,还是耕地承包户,都不得有以下两类行为,否则就是违法使用耕地:
①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挖矿、采矿、采石、取土等。
这些行为会导致耕地表面被破坏,无法耕种,造成耕地资源的浪费,严重威胁国家的耕地红线,因此是绝对严禁的。
②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
土地开发必须符合国家总体规划,布局规范,确保不会造成生态破坏,否则一旦造成荒漠化、盐渍化,后果很严重。
来源:恩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