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生态能源局关于对全市小型沼气工程施工队进行考核评审的公告

2016-09-09 10:26  

为提高我市小型沼气工程建设质量,根据《湖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湖北省户用沼气安全操作规程》、《恩施州小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恩施州农能发〔2015〕2号)规定,我局决定对全市小型沼气工程施工队进行年度考核和资质评审,择优选择2支施工队公开推荐给拟建小型沼气工程的业主,现就有关考核要求发布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参加考核和资质评审的施工队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沼气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税务登记证书,其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沼气工程建设。

2、施工队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队长必须具备技师或高级沼气生产工资质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具备中级沼气生产工资质证书,施工队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

3、施工队人员必须从事5年以上农村沼气建设工作。

4、施工队必须具有1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

5、施工队必须具有必备的施工设备。

6、施工队在恩施市境内必须设立正规的售后服务门店。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以闭卷考试为主,施工现场考核为辅。试卷内容:

1、《恩施市小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恩施市小型沼气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标准》。

3、小型沼气工程施工方案、建设合同、施工合同等。

4、《100立方米隧道式沼气池构造详图(ESNY)》。

三、考核对象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沼气专业合作社的法人,或者该单位施工队队长(具备技师或高级沼气生产工资质证书)。

四、考核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16年9月26日。

考核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8:30—11:00。

考核地点:市生态能源局会议室

联系人:李卫国 13257188255。

 

恩施市生态能源局

 2016年9月9日

 

文章来源:恩施市农业网

编审:代成山  编辑:胡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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