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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整治老人住危房子女住楼房现象

2019-07-23 12:43

多措并举 管罚结合

——恩施市整治老人住危房子女住楼房现象

云上硒都网(全媒体记者 谢顺)“就是要让这种子女出哈丑,在农村形成好风气。”7月23日,说起整治老人住危房子女住楼房现象,恩施市红土乡的村民们表示这种整治得人心。

该乡非贫困户颜某,育有一子一女,均在恩施购有商品房,颜某却依然居住在c级危房中,专班摸排发现后立即电话通知其子女回村,经过工作组近5小时调解,其子女最终同意各出资5000元为老人修缮房屋。

截至目前,红土乡像颜某这样经过“三方联调”工作机制成功化解的赡养矛盾纠纷案件已有12例。红土乡通过法制宣传警示一批、三方联调化解一批、道德评议教育一批、司法催告敦促一批、法律援助救济一批、依法打击处理一批的“六个一批”模式,多措并举保障老人老有所安。

为实现农村“危房清零”和“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工作目标,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全市如期高质量脱贫“摘帽”,恩施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市住建局下发《恩施市农村“危房清零”工作实施方案》。在“危房清零”工作中,恩施市重拳出击,勇于“亮剑”,组合拳严厉打击“子女住安全住房、老人住危房”的逃避赡养义务行为,取得实效。

该市要求,子女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但父母住危房的,由乡镇办(处)发函到子女所在单位督促子女限时解决父母安全住房问题;对于愿意随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应主动将父母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对于不愿意随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必须出资出力为父母改造危房。

子女是“一般农户”或民企员工有安全住房但父母住危房的,子女在本村有安全住房但父母住危房的,对于子女经济条件较好的,加大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督促赡养义务人将父母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如果父母不愿意随子女共同生活,子女必须出资出力为父母改造危房;子女有安全住房但父母住危房且不在同一个村的,对于愿意随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应主动将父母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考虑生产生活便利,不愿意离开本村随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子女经济条件好,必须出资出力为父母改造危房,如果子女经济条件一般,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后可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对于住房面积有限或子女因经济困难难以为父母改造危房的,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后可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村规民约定规矩、五好评选大激励、道德评议扬正气”,恩施市各地采取“村规民约+五好评选+道德评议”三部曲,把“赡养老人”写入村规民约,从制度上“规”出好气象、“约”出好风尚。该市深入开展“五佳五好”评选,推选出群众身边的“典型示范””,用群众身边典型感动人、身边人物影响人。同时通过道德理事会定期组织开展“道德评议”活动,部分乡镇对评出的孝老敬亲典型以“红榜”公示褒奖、公开表彰弘扬,对经“三方联调”后仍不思悔改的忤逆不孝子女,“黑榜”曝光鞭挞,给予公开谴责,促使其自警、自省、自正。

针对儿女忤逆不孝,而老人因不懂法不会诉、老弱病残不能诉、碍于面子羞于诉、争当贫困不愿诉、畏惧子女不敢诉等困难,该市各乡镇办还创设老人维权绿色通道,安排乡律师顾问团释法答疑,让老年人知道如何维权;同时针对部分调解无效的案例,还通过“流动法庭”,把庭审现场搬到村室农舍就地调解,让广大群众围观旁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

“六个子女不养娘,芭蕉一八旬老人住危房”。在恩施市芭蕉侗族乡有一位80岁的老太太,养育了3儿4女共7个孩子,却老无所依,跟着体弱多病的五保户大儿子住在风雨飘摇的危房里。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多次协调下,老人的几个子女对自己的行为有了忏悔,开始担负起应尽的赡养义务。如今,大儿子的危房即将改造完工,老人也将跟着一起住进新房。

恩施市管罚结合,出台严管措施,对子女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但父母住危房的,由乡镇办(处)上报到市纪委监委。对在市内工作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所在单位配合,对其进行约谈,若未按时解决父母安全住房问题,在全市通报批评,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对在市外工作的,由市纪委监委协调具有主管权限的纪委监委督促其履行赡养义务,限时解决其父母安全住房问题。

总编:瞿照坤 编审:田仁超 实习编辑:李佳源


多措并举 管罚结合

——恩施市整治老人住危房子女住楼房现象

云上硒都网(全媒体记者 谢顺)“就是要让这种子女出哈丑,在农村形成好风气。”7月23日,说起整治老人住危房子女住楼房现象,恩施市红土乡的村民们表示这种整治得人心。

该乡非贫困户颜某,育有一子一女,均在恩施购有商品房,颜某却依然居住在c级危房中,专班摸排发现后立即电话通知其子女回村,经过工作组近5小时调解,其子女最终同意各出资5000元为老人修缮房屋。

截至目前,红土乡像颜某这样经过“三方联调”工作机制成功化解的赡养矛盾纠纷案件已有12例。红土乡通过法制宣传警示一批、三方联调化解一批、道德评议教育一批、司法催告敦促一批、法律援助救济一批、依法打击处理一批的“六个一批”模式,多措并举保障老人老有所安。

为实现农村“危房清零”和“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工作目标,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全市如期高质量脱贫“摘帽”,恩施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市住建局下发《恩施市农村“危房清零”工作实施方案》。在“危房清零”工作中,恩施市重拳出击,勇于“亮剑”,组合拳严厉打击“子女住安全住房、老人住危房”的逃避赡养义务行为,取得实效。

该市要求,子女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但父母住危房的,由乡镇办(处)发函到子女所在单位督促子女限时解决父母安全住房问题;对于愿意随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应主动将父母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对于不愿意随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必须出资出力为父母改造危房。

子女是“一般农户”或民企员工有安全住房但父母住危房的,子女在本村有安全住房但父母住危房的,对于子女经济条件较好的,加大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督促赡养义务人将父母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如果父母不愿意随子女共同生活,子女必须出资出力为父母改造危房;子女有安全住房但父母住危房且不在同一个村的,对于愿意随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应主动将父母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考虑生产生活便利,不愿意离开本村随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子女经济条件好,必须出资出力为父母改造危房,如果子女经济条件一般,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后可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对于住房面积有限或子女因经济困难难以为父母改造危房的,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后可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村规民约定规矩、五好评选大激励、道德评议扬正气”,恩施市各地采取“村规民约+五好评选+道德评议”三部曲,把“赡养老人”写入村规民约,从制度上“规”出好气象、“约”出好风尚。该市深入开展“五佳五好”评选,推选出群众身边的“典型示范””,用群众身边典型感动人、身边人物影响人。同时通过道德理事会定期组织开展“道德评议”活动,部分乡镇对评出的孝老敬亲典型以“红榜”公示褒奖、公开表彰弘扬,对经“三方联调”后仍不思悔改的忤逆不孝子女,“黑榜”曝光鞭挞,给予公开谴责,促使其自警、自省、自正。

针对儿女忤逆不孝,而老人因不懂法不会诉、老弱病残不能诉、碍于面子羞于诉、争当贫困不愿诉、畏惧子女不敢诉等困难,该市各乡镇办还创设老人维权绿色通道,安排乡律师顾问团释法答疑,让老年人知道如何维权;同时针对部分调解无效的案例,还通过“流动法庭”,把庭审现场搬到村室农舍就地调解,让广大群众围观旁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

“六个子女不养娘,芭蕉一八旬老人住危房”。在恩施市芭蕉侗族乡有一位80岁的老太太,养育了3儿4女共7个孩子,却老无所依,跟着体弱多病的五保户大儿子住在风雨飘摇的危房里。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多次协调下,老人的几个子女对自己的行为有了忏悔,开始担负起应尽的赡养义务。如今,大儿子的危房即将改造完工,老人也将跟着一起住进新房。

恩施市管罚结合,出台严管措施,对子女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但父母住危房的,由乡镇办(处)上报到市纪委监委。对在市内工作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所在单位配合,对其进行约谈,若未按时解决父母安全住房问题,在全市通报批评,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对在市外工作的,由市纪委监委协调具有主管权限的纪委监委督促其履行赡养义务,限时解决其父母安全住房问题。

总编:瞿照坤 编审:田仁超 实习编辑:李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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