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想担任人民陪审员,但我在司法所申请的时候,司法所说我不符合条件,但不知可否通融?”“感谢你的积极参与,依据《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第六条规定,法律工作者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这是原则问题。”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人员肯定地回复。
7月30日,恩施市首次公开选任的145名人民陪审员受市人大任命正式履职。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过程中,恩施市司法局秉承依法民主、公开公正、务实清廉的选任原则,坚持三不准“不准暗箱操作,不准说情打招呼、不准资格审查不严”;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坚守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确保选任工作风清气正。
审发:任兴文
作者:袁碧芳
编辑:何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