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实地查看案发现场
听取案件基本情况和侦办情况
听证会现场
近日,恩施市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审查,邀请人民监督员到案发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
在实地查看案发现场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基本情况的详细介绍和公安机关侦查员侦办情况,针对案发过程、车辆行驶路线、行人前进方向等进行了解、查看。在随后召开的听证会上,参加公开听证的律师从专业角度客观提供处理意见,人民监督员就案件基本情况、侦查过程、证据情况、拟撤销理由和法律依据等依法独立发表了监督意见。
“相比较在会议室进行案情讨论,这次特地跑到案发现场查看具体情况增强了公正性和说理性,眼见为实的场景让我们对案件有了更直观、更清晰的认识,案件只有这样处理才能真正体现打击与保护并重、贯彻落实疑罪从无的原则!”人民监督员在进行独立评议后,纷纷说道。
据悉,下一步,恩施市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实现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常态化,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通讯员: 谭昌慧 李昱 责任编辑:谭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