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州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2019-12-16 16:28  

恩施州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发布州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近期由于天气静稳,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差,受本地污染积累及外来污染源输入叠加共同影响,恩施州城空气质量已达到启动《恩施州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黄色预警条件,州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12月15日18时起,发布州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州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应急响应强制性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州城规划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限产40%,其他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限产限排措施。(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经信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

2.机动车管控:当日22:00—次日6:00,禁止载货汽车(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驶入州城规划区;全天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公安局)

3.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除重大民生工程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州城规划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8:00—20:00禁止使用。(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

4.建筑施工扬尘管控:除塔吊及地下施工外,州城规划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土石方开挖工地、商砼生产、渣土消纳场所停工(因浇筑施工工艺、市政抢修、抢险工程等确不能停工的除外)。(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住建局、州城管执法监督局)

5.道路扬尘管控: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除低温天气(0℃以下)外,每天不间断洒水。交警、城管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巡查,加大对主次干道,特别是城市出口路扬尘管控力度,坚决打击遗、撒、漏等违规运输车辆。(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城管执法监督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

6.综合管控:州城规划区内停止露天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散体材料装卸等作业。(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城管执法监督局)

7.人工增雨: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条件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气象局)

二、实施应急响应建议性措施

1.幼儿园、小学、中学停止户外活动。(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教育局)

2.提升公共交通运力,延长夜间收班时间,提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上下班不使用私家车,改为步行或使用公共交通。(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交通运输局)

3.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应急值守工作。(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请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应急响应。

恩施州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2月15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