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市法院联合恩施市司法局通过“诉前联调+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向某与王某住在同一个小区,平时相处和睦关系较好。2018年,王某因资金周转向向某借款12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向某当天就将12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得形式支付给了王某。借款到期后,王某偿还了借款本金2万元,尚欠10万元未还,后向某多次催收未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为了更好地化解案件纠纷,2020年7月,恩施市法院与恩施市司法局建立联调机制,将恩施市司法局多名工作人员确定为人民调解平台调解员。基于这一现实背景,在收到向某的起诉后,恩施市法院将该案对外委托给恩施市司法局进行诉前调解。
此后,恩施市司法局调解员张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于8月25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向恩施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27日,恩施市法院受理了司法确认案件,认定该份协议有效。同时,向某就诉讼案件申请了撤诉。至此,该案在法院、司法局共同努力下,得以顺利化解,当事人对该案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诉前联调+司法确认”模式,有效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时间、缓解了法院诉讼压力,促进了矛盾的有效化解。同时也让社会参与司法治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让更多当事人享受到这一机制带来的实惠和便利,为建设法治恩施作出积极有效的探索。
据悉,恩施市法院与恩施市司法局诉前联调平台搭建以来,恩施市法院共向恩施市司法局委托调解民商事案件59件,其中通过“诉前联调+司法确认”模式调解成功16件,恩施市司法局引导诉讼15件。
编辑:张婷婷 编审: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