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至年关,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在各类媒体的报道中频频出现,努力工作一年却拿不到辛苦钱,确实令人唏嘘。
申请人廖某与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在本院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件的执行法官及时采取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均无存款,且其多个账户被法院采取额度冻结措施,冻结总金额高达两千余万。
虽然本案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是时至年关,辛苦一年却拿不到工资,望着申请人祈盼的双眼,承办法官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是积极多方沟通,希望能够找到突破口,让申请人拿到劳务费过个放心年。
获知该案的被执行人虽然为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而实际施工单位为四川亚泰恩施州宏兴御景大厦项目部时,承办法官多次找到项目部负责人易某,要求其支付所欠劳务费。由于四川亚泰恩施州宏兴御景大厦项目部不是本案的被执行人,本院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执行再次受阻。
几经周折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对宏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债权,并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且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该案在中院尚未审结。执行法官在向中院汇报后,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协调让宏兴置业公司预付四川亚泰公司20万元用于支付所欠廖某的劳务费。虽然案件得到部分执行,但考虑到农民工的权益未全部实现,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四川泸州四川亚泰公司总部再次执行,但该公司由于欠账金额巨大,基本账户被查封,经营处于半停滞状态,已无执行能力。但承办法官没有放弃,通过对该公司法人采取相应措施,最终促使四川亚泰宜昌分公司给付部分标的款10万元。
虽然本案标的款尚未全部执行到位,但申请执行的农民工对执行人员作出的努力十分认可,领取标的款后廖某等人向执行局赠送题有“一心为民、秉公执法”的锦旗,并对执行法官和市法院执行局表示感谢。
编辑:张婷婷 编审: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