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谭超)两青年在湖北四城市利用“伪基站”累计发送虚假信息5万余条。近日,经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恩施市人民法院判决两名被告人犯诈骗罪(未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8千元至1万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被告人彭某某、王某驾驶轿车从湖南省长沙市出发,先后在湖北省武汉市、潜江市、宜昌市、恩施市城区,利用车载“伪基站”,冒用中国建设银行“95533”平台向不特定多人发送积分兑换现金活动的诈骗短信共计5万多条。
办案检察官提醒:正规银行、运营商的积分兑换一般是话费、礼品等,不会以现金形式兑换,更不会要求提供银行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市民收到此类短信应高度警惕,不要随意点击陌生网址,更不要轻易安装客户端。
编审:王玉玲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