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笔者从恩施市环卫处获悉,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理建筑垃圾,州城一楼盘被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恩施市环卫处对城区正在处置建筑垃圾的工地进行排查,发现位于龙洞河民院科技学院附近的一处楼盘工地,在未经核准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建筑垃圾,被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手续办齐之前不能开工。另有位于西城区的某楼盘工地内存在弃土堆放过高的情况,已要求该工地建筑方尽快降低弃土堆层高,并责令尽快整改完成。
“施工企业在开工之前,请务必到市民之家城管窗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市环卫处渣土管理办公室主任郭好州表示,办理手续后,便于环卫处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同时,经过核准后,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需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输,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该市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建筑单位需要通过布置防尘网、工地进出口硬化、设置出入车辆冲洗设备、渣土运输车辆覆盖密闭运输等方式减少扬尘。同时环卫处也会针对有工地施工的重点区域加强洒水和喷雾压尘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工地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编审:朱懿 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