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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城将销毁僵尸车在行动

2017-07-31 10:34

7月28日,在恩施市体育中心附近的一个空地内,工人们正头顶烈日,逐一拆解着被城管和交警部门拖移到此处的“僵尸车”。

“此次集中销毁的“僵尸车”是依照法定程序公示3个月后,没有人来认领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报废销毁的车辆。”恩施市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自去年 “六城同创”开展以来,恩施市加强了对城市“僵尸车”的整治,对州城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内的“僵尸车”进行摸底调查,对长期停放占用公共资源、堵塞消防通道、影响通行的车辆进行登记造册,交由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明文要求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规定的日期内自行移走或接受处理,对无法联系到车主或经通知车主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移走的,城管、交警部门一律实行了强制拖移。

目前,历时一年多,城管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共清理“僵尸车”262辆,它们当中除了有本地车外,更有以赣A开头的外地车辆,其中22台已于去年3月被统一销毁,剩余的这批“僵尸车”包括摩托车、三轮车及部分汽车,城管和交警部门已于今年4月14日、4月18日分两批在晚报进行了公示,到7月19日三个月公示期满,对公式期间无人认领的车辆,开始逐一处理销毁,整个销毁工作将在8月中旬全部结束。

相关部门特别提醒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若车辆已无使用价值或需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可找有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和销户,切勿随意遗弃车辆,违法占道停放占用社会资源和阻塞消防通道。凡是因违规长期停放的车辆,自暂扣或拖移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供合法证明,也没补办相应手续,经公告3个月后仍不前来认领或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作报废销毁处理。

编审:朱懿  编辑:谭华

7月28日,在恩施市体育中心附近的一个空地内,工人们正头顶烈日,逐一拆解着被城管和交警部门拖移到此处的“僵尸车”。

“此次集中销毁的“僵尸车”是依照法定程序公示3个月后,没有人来认领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报废销毁的车辆。”恩施市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自去年 “六城同创”开展以来,恩施市加强了对城市“僵尸车”的整治,对州城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内的“僵尸车”进行摸底调查,对长期停放占用公共资源、堵塞消防通道、影响通行的车辆进行登记造册,交由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明文要求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规定的日期内自行移走或接受处理,对无法联系到车主或经通知车主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移走的,城管、交警部门一律实行了强制拖移。

目前,历时一年多,城管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共清理“僵尸车”262辆,它们当中除了有本地车外,更有以赣A开头的外地车辆,其中22台已于去年3月被统一销毁,剩余的这批“僵尸车”包括摩托车、三轮车及部分汽车,城管和交警部门已于今年4月14日、4月18日分两批在晚报进行了公示,到7月19日三个月公示期满,对公式期间无人认领的车辆,开始逐一处理销毁,整个销毁工作将在8月中旬全部结束。

相关部门特别提醒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若车辆已无使用价值或需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可找有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和销户,切勿随意遗弃车辆,违法占道停放占用社会资源和阻塞消防通道。凡是因违规长期停放的车辆,自暂扣或拖移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供合法证明,也没补办相应手续,经公告3个月后仍不前来认领或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作报废销毁处理。

编审:朱懿  编辑: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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