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硒都报道(实习记者 杨浩园)12月10日,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州人民政府(2018)3号令《关于恩施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恩施市再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地下停车位管理规范工作,明确地下停车位租售规则。
会议强调,该市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州人民政府(2018)3号令,切实落实《关于恩施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规范地下停车位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下一步,该市将稳步推进地下停车位、车库管理规范工作。开展地下停车位租售工作,并由物价部门招标专业公司,测算、出台人防工程与非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位租售指导价,指导价原则上不高于当年建设成本价;相关部门要将上述《条例》《办法》内容制成宣传册,发放给市民,并邀请相关专家在恩施电视台进行专题访谈,为市民答疑解惑,进一步普及地下停车位租售政策。
会议对上官府邸等小区开展的地下停车位租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搞好政策宣传发动,让政策深入人心。二是必须要依法按程序开展,特别是租售价格,需在物价部门出台具体的指导价格后,方可开展租售工作,不能由开发企业擅自决定。三是对借机造谣惑众、煽动组织非法活动,影响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快进行严厉打击。
市委常委田贵周主持会议,市公安、城管、国土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总编:滕义 编审:田仁超 编辑:田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