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谭遵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着力打造“诚信受褒扬、失信受惩戒”的良好环境,加强全市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近日,市民政局结合《关于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承诺的通知》,在全市社会组织中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信用承诺书》签署活动。
此次信用承诺书的签署对象是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承诺书主要涉及到材料要真实、完整、准确,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主动公开本单位业务、财务、重大事项等八个方面内容。
截至目前,市民政局已和恩施市清江扶贫基金会等73家社会组织签订了信用承诺书,并且每月对社会组织承诺内容实行跟踪管理,对违反承诺行为的社会组织,若查证属实载入失信行为记录,作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重要考核指标。
(编审:邓敬婷 编辑:陈晓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