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检察院深入林区看成效,将“绿色”监督进行到底

2019-03-27 10:05  

现场核查对社区矫正人员判决中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的“补植复绿”情况

实地走访中发现因犯滥伐林木罪兑诺“补植复绿”的社区矫正人员补种的树苗存在数量不达标、成活率低等问题

实地走访中发现因犯滥伐林木罪兑诺“补植复绿”的社区矫正人员补种的树苗存在数量不达标、成活率低等问题

社区矫正人员定下保证书,承诺完成补植补栽义务

检察官再次深入补植复绿现场进行检查

检察官再次深入补植复绿现场进行检查

整改成效

整改成效

正值植树月之际,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近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恩施市社区矫正工作局开展“补植复绿”专项法律监督活动。

经全面摸排梳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核查判决中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的“补植复绿”情况后,检察官对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补植补裁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深入其滥伐林木及补植现场查看“补植复绿”的效果。

经检查发现,因犯滥伐林木罪兑诺“补植复绿”的社区矫正人员康某、胡某、黄某补种的树苗存在数量不达标、成活率低等问题,一栽了之现象突出,导致生态环境修复效果不佳。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官一一拍照记录,要求康某、胡某、黄某尽快补植,达到成活整齐的效果,并定下保证书,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植补栽义务。同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教育新模式,将“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纳入社区矫正人员认罪服法考核内容,引导社区矫正人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此外,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效果,我院向市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补植复绿”检查验收,严格日常监管,精准发力保护被损生态真正得到良好修复。

(通讯员: 廖瑞权 李昱  责任编辑:谭金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