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姓名,网购特警作战服、警用标识及手铐,恩施男子李某通过“陌陌”聊天软件添加一女性好友小丽(化名),谎称自己是恩施监狱特警队队长,以恋爱为由多次向小丽表白,骗取信任。
近日,恩施市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9年2月,李某假借朋友“刘某”的身份向小丽借款,小丽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700元。3月1日,李某与小丽见面,并在小丽的出租屋内与小丽发生性关系。
此后,李某假借朋友“刘某”的身份给小丽发短信,谎称自己患上重病需要5万元手术费,希望小丽能够帮助筹钱,小丽答应帮忙,但需要等李某回到恩施再想办法。谎称患病骗取钱财没有成功,李某又谎称自己需要8000元购买汽车向小丽借款,小丽答应转账4000元,李某认为金额太少而没有接受。3月6日,因骗局败露,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李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李某认罪认罚,最终决定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条链接: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编辑:张婷婷 编审: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