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财政局:精准发力,提升政府采购领域四个“度”

2020-12-16 16:52  

今年以来,恩施市财政局以深化采购领域改革为契机,精准发力,在提升四个“度”上做文章,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降成本、减负担,跑出加速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中小微企业保驾护航,我市财政预留本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比例达到60%以上,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加大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积极推行“政采贷”;落实承租国有企业经营用户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助力中小微实体经济疫后复苏。

除壁垒、降门槛,提升参与度。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降低投标门槛,取消报名环节,通过市公共资源网直接免费提供标书;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投标,严禁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禁止将业绩条件作为门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协议供货商建库清理,确保供应商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全面提升投标参与度。

畅渠道、重公开,增加透明度。细化采购信息公开具体内容,要求采购人应依法对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采购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拓宽采购信息公开渠道,政府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提升政府采购的知晓率,进一步矫正政府采购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提升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严格采购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进行抽查,对采购领域的违规和失信行为依法处理并公开,全力打造 “阳光采购”。

搭平台、优流程,提高满意度。在全市范围内搭建政府采购电商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可实现报送采购计划、发布采购文件、传递采购文件、评审采购文件、形成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七个电子化”,以“一条龙”式电子化服务突破了采购形式的局限性,优化采购流程,提升交易的效率和质量,达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编辑:廖昊 杨光琰    编审:肖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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