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2021-02-07 10:17  

 

      1月27日下午,恩施市检察院就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参加。

该案是一起房屋行政征收补偿纠纷,恩施市某高中改扩建工程是公益项目,申请人谭某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在该项目征收建设红线范围内。签约期限届满后,因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恩施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9月9日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该补偿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谭某未在补偿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自觉搬迁和履行法律义务,市政府申请恩施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于2017年4月20日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书。

申请人谭某不服,随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他认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未对其进行公平补偿,请求撤销,且认为法院作出的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书未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请求撤销。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介绍基本案情、总结争议焦点、明确听证目的后,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及答辩。在场听证员结合听证情况,围绕焦点问题深入探讨,经过认真评议发表评议意见,为检察机关做出审查决定提供了有益参考。

公开透明是依法治理的基本特征,公开听证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本次公开听证体现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办案理念,使释法说理工作更为深入,还能以看得见的方式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通讯员 林芳 赖宏宇  责任编辑 谭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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