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电梯时无聊,见电梯内广告牌下端损坏,一男子用打火机点燃广告牌,见火势渐大,害怕引发火灾,赶忙将火苗吹熄。3月27日,恩施市公安局依法对寻衅滋事男子闫某行政拘留。
3月24日,一男子在恩施市硒都茶城商业区10栋乘坐电梯时,点燃电梯内的广告牌,见火苗渐大,便将火苗吹熄后走出电梯。
物业公司在监控视频中发现男子的危险行为后,立即前往查看情况,塑料广告牌燃烧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见。接警后,恩施市公安局土桥坝派出所经走访调查,锁定闫某,并于2月27日依法传唤闫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闫某称,其乘坐电梯准备到位于三楼的公司上班,当时正在想事情,大脑有点空白,且独自一人在电梯内觉得无聊,见广告牌下端损坏,便用打火机点燃广告牌破损留下的毛边。未料到,很快引燃塑料广告牌,闫某担心引发火灾,立即将渐大的火苗吹熄。
事后,闫某仍心有余悸。面对民警询问,闫某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
万幸的是,闫某及时将火苗吹熄没有引发火灾。但闫某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恩施市公安局依法给予了闫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民警提醒:电梯内一旦发生火灾很可能因断电等导致停运,将严重威胁乘坐人员的生命安全,请广大市民要文明乘坐电梯,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编审:刘红 编辑:胡良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