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城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2016-09-14 17: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为让市民了解人民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6年9月18日(星期天)上午11时至11时15分进行城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备警报(11时整):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

二、空袭(紧急)警报(11时06分):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共3分钟。

三、解除警报(11时12分):一长声,共3分钟。

试鸣期间,敬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恩施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4日

 

值班总编:杨承佳 

责任编辑:廖康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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